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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兰教与饮食(之三)
作者:白剑波
四、伊斯兰教饮食禁忌
伊斯兰教在饮食卫生方面的一大特色是禁忌规定,这些均来自教法律例,多以经训为据,概以讲究卫生、以利身心健康为其现实目的。
谈到伊斯兰教饮食禁忌,人们印象中最突出的是不吃猪肉。其实除猪肉外,还有一些禁忌,但禁食的种类并不多。
关于饮食禁忌的《古兰经》经文有:
“安们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、血液、猪肉,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。”(2:173)
“禁止你们吃自死物、血液、猪肉,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杀的、勒死的、捶死的、跌死的、触死、野兽吃剩的动物,但宰后才死的,仍然可吃;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;禁止你们求签,那是罪恶。”(5:3)
“你们可以吃安拉赏赐你们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,你们应当感谢安拉的恩惠,如果你们只崇拜安拉。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、血液、猪肉,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屠宰者。但为势所迫,非出自愿,且不过分者,那末,安拉确是至赦的,确是至慈的。”(16:115-116)
从以上三段引文中可知,禁忌食物有限,就那么几种:自死之物、血液、猪肉和未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。禁食,是在平日一般正常情况下,如在非常变故、形势逼近的场合,甚至可以暂时不议禁忌,不算罪过。至于为什么禁止这几种食物,经文中有概括的说明:
“你说:‘在我所受的启示里,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;除非是自死物,或流出的血液,或猪肉——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——或是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犯罪物。’”
这节经文在重申禁食之物中,简单说明了禁食的理由是“不洁”。这里只是提了个原则,作为研究思考的线索。著名穆斯林学者马坚先生解释说,之所以禁食自死之物等项,皆因它们“不洁”之故。如动物自死,或因疫病,或因衰老。倘属疾病死亡,动物体内必有中毒现象,食之有害;倘属衰老致死,证明动物体内各种组织解体,食之危险。血液,主要成份为红血球,含许多有生命的细胞,由少量有益、大量有害身体之物质组合而成,有害物质应随时排泄,含毒血液,亦有害无益。
在上述禁忌中,人们对穆斯林民族禁食猪肉有深刻的印象。但直至今日,依然有人不知究里,缺乏了解,甚至乱加猜测。其实,《古兰经》中关于被禁之物“不洁”的论述,就是最好的解释。
伊斯兰教还严禁饮酒,《古兰经》说:“饮酒、赌博、拜像、求签,只是一种秽行,只是恶魔的行为,故当远离,以便你们成功。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,并且阻止你们记念安拉,和谨守拜功。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?”(5:90-91)
酒之为害,从身心健康的角度看,从因饮酒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看,从古今中外医学遗产及现代医学理论的研究成果看,都足以说明戒除的必要。另外,伊斯兰教法学家本着《古兰经》、《圣训》中的精神实质,结合后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现象,规定凡是对人体健康有害、腐蚀心灵、使人致醉而意志颓废的毒剂、麻醉品,如鸦片、大麻、吗啡和一切含酒精的饮食,都应属禁止范围。
伊斯兰教在鼓励人们享用“合法与佳美”食物同时,反对扩大饮食禁忌,擅自以清规戒律束缚自己。《古兰经》说:“安拉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,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,你们不要过分。” 为了避免使合法的成为非法的,使非法的成为合法的,《古兰经》警告那些信口开河,随意裁决合法与非法的人说:“你们对于自己所叙述的事,不要妄言:“这是合法的,那是违法的。”以致你们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。”(16:1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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